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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38号北京广安门维景国际大酒店写字楼8层812
时间:2024-09-25 00:49:53
刑事辩护是律师最传统、最基本的职能,它是律师职业的标志,更是律师职业的基础。凡谈及律师,人们总能联想到刑事辩护律师。律师群体中,人们所记忆、所称道的也多有刑事辩护律师。
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作为首个纳入正规高等教育体系的律师学院,秉承着中国人民大学“人民、人本、人文”的办学理念,肩负引领中国律业正规化教育的使命,在培养律师及律师正规化教育之路上已走过了十年,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也历经了十年的发展与积累。律师学院不但是学员学习刑辩理论、刑辩业务技能的平台,也是学员与刑事辩护专家交流的场所,还是刑辩技术论辩、实践的基地。在这里,学员除了课程学习、培训外,更可以与国内知名刑辩专家实现面对面零距离的交流,去领略大家的风范、去学习他们的智慧。
本期研修班在总结前十期刑事辩护研修班经验的基础上,在举办过职务犯罪辩护、刑事司法鉴定、金融犯罪辩护等专题研究班的基础上,针对日前辩护律师在刑事辩护实践中遇到、总结出来的新问题、新思路、新方法、新经验以及在刑事辩护执业中反映出的热点、难点、焦点问题,归纳、探讨问题产生的原因、探寻解决问题的途径、探索新的辩护技巧,提高综合办案技能和风险防范意识。
本期研修班总计5天4晚,将邀请知名专家、刑辩优秀律师担纲主讲,并与参会代表现场交流探讨。除授课外,专家与学员进行深入交流必一·运动、研讨,并就学员刑事犯罪辩律服务必一·运动最新、刑事诉讼相关疑难问题给予现场解答。
主讲专家:钱列阳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主任、著名刑事辩护律师,曾承办过多起国内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,被中央电视台、北京电视台等各大媒体报导。兼任北京市会立法咨询专家委员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、北京市检察机关特约监督员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
主讲专家:李奋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,最高人民检察院企业合规检察研究基地主任,中国人民大学诉讼案例研究中心主任、律师业务研究所执行所长,兼任中国行为法学会法律风险防控委员会副会长、中国检察学研究会检察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
主讲专家:刘品新中国人民大学教授、博士生导师,曾挂职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副主任,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,智慧检务创新研究院副院长,法学院证据学研究所副所长、智慧法律科技创新研究中心主任
主讲专家:王 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,挂职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,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、检察委员会委员,兼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,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会副会长
主讲专家:薛火根北京大成(南京)律师事务所董事局董事、刑事专业组负责人、高级合伙人,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,兼任第八届江苏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、江苏省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副主任、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主任等
主讲专家:王国红山东常春藤律师事务所主任、知名刑事辩护律师,山东省公安厅法律顾问,兼任山东大学刑事司法与刑事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、济南市公安局法律顾问暨特邀监督员
2.招生对象:各律师事务所主任、律师;各级人民法院从事刑事审判的法官;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;各级公安机关刑侦人员;各法律院系从事刑事教研的老师及其他有关人员;各企事业单位主管领导、法律事务部主任、法律顾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管理人员等。
学员通过点击简章页面发布的“报名缴费”链接,可直接打开“中国人民大学通用收费系统”中该课程班的对应收费页面,注册并填报个人身份信息进行报名后,通过系统缴费并填写票据信息。
特别提醒:因现在进入学校还是需要统一报备,学校财务也是统一要求只能以点击链接形式缴费,因此您如确认参加本次研修,请您提前点击链接缴费,这样我们可以根据学校财务处系统信息,提前为您报备,方便您进出校园。
(二)单位账户缴费:点击简章页面发布的“报名缴费”链接,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后,通过单位银行账户办理银行汇款缴费。
特别说明:汇款时“收款人(单位)”一栏均只填“中国人民大学”六字,在“用途/摘要”栏里填上“ 律师学院刑辩班XXX(学员姓名)培训费”,汇款后请将银行汇款凭单提交至律师学院负责老师处确认。
郑重提醒:收款方只有“中国人民大学”对公账户,学员如果遇到招生人员以参加本课程班培训为由,要求学员缴纳任何公示培训费之外的费用,可向学校有关部门举报违规行为。举报电话。